日前,交通运输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更好服务支撑实现“物畅其流”。
上海港新能源汽车首次启用“一箱制”联运
一批装有上汽大通新能源汽车的集装箱,登上靠泊洋山港的远洋货轮长旺(EVER LIVING)号远赴美洲。这批集装箱是几天前搭乘海铁联运班列从江苏无锡西站铁路货场出发,由铁路运往上海芦潮港集装箱中心站的。据了解,由于新能源汽车在国内铁路运输是按普通货物管理,而国内外海路运输时属于危险货物,为做好不同运输要求的衔接,上海海事局运用“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远程智慧管理系统”,健全多式联运“一箱制”服务体系,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在铁路始发货场对该批次新能源汽车进行海运危险货物装箱指导,并开辟绿色通道服务该批货物的海运危险货物申报。
据测算,长三角地区按原有海铁联运模式载运新能源汽车的集装箱从始发铁路运输到港口一般需5-6天,而通过此次“一站式”装箱联运模式,从始发铁路运输到港口只需2-3天,此次小批量测试运输成本可以节省15%左右。这也标志着上海港实现了国产新能源汽车海铁联运无缝衔接出口的新模式,打通了新能源汽车快速出口新通道,新能源车从产地出运到在上海港出口海运实现了再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