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书法家,在这小镇上人人都这么叫他,因为他写得一手在乡人们看来很好的字,至于够不够得上书法家的标准,那就不得而知了,总之这小镇上到处挂着他的墨迹,而他最乐意做的事情是每当镇上的人家有了红白喜事,主人家恭恭敬敬的来邀请他去写对联,一阵龙飞风舞之后,喜事或丧事就被渲染得大喜或大悲,硬是有那么一种气氛
看着自己的字被人们用糨糊刷上去的那会儿,他的心中有说不出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据说他过去是做过师爷的,这成了他酒足饭饱之后的最佳的谈资,百谈不厌,你娃娃知道么,想当年我是何等的风光,给何县长做文案的时候┅┅听的人总是一脸的神往
而他这一生也记不清到底为人家写过多少副对联了
即使我们只塑造,你必须喜欢千匹马,不断表现一个不寻常的故事
回归自我,回归精神,此后不复是跟班,不复是部下
哪怕在爱好里迷恋负伤,也该是一场回甘的生长跟历练,调节了每一寸功夫的惨白,给今生增添一抹别样的颜色
流过半世,我毕竟懂了,咱们简直不用为了少许虚无的货色而把本人搞得心身劳累,富贵荣华到头来都是身外之物
不过年青的功夫看不透,想不通,本来生存历来不惟有富贵荣华,也有平平常淡,理想和快乐历来都是成反比的,探求的太多,快乐只会和咱们分道扬镳
活得大略,无欲无求,快乐相反会不期而至
那时(1990年前后),单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很多,大家同住一座单身楼,时常凑在一起,以各种形式燃烧过剩的精力,诸如谈恋爱,练拳击,弹吉他,打麻将,偷看女生宿舍什么的
但九指大华却蔫了,因为没人找他玩儿,他就一个人闷在房间里
有时,半夜里还见他一个人像老头似的蹲在门口抽烟,其实他才二十五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