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代缴广州一档社保,代理广州五险一金外包,广州人力中介派遣外包
2024-03-11 16:08  浏览:8

代缴广州一档社保,代理广州五险一金外包,广州人力中介派遣外包

办理服务: 买社保五险 + 补交社保 + 代签劳动合同  + 外包派遣合作等等,办理员工退休金、工伤事故报销、女性生育津贴办理、失业金申报等等!骏伯人力集团办公电话: 18319444741 黄生

—————————————————————————————————————

劳动资讯热点: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的员工有哪些差异?

01实习期

实习期指的是在校的学生在正式哔了业前,提前到用人单位实际参与工作的期间。

签署文件:实习协议、劳务合同、三方协议等。实习期工资待遇按天、按周或按月发放都可以。实习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02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法律法规中的标准概念。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劳动法律法规中的标准概念。不能延长、不能重复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03见习期

见习期实际上可以将见习期理解成一段时间的考察期。并不是劳动法律法规的概念,而是用人单位自己规定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在招用新员工、岗位转换或提拔干部的时候,都有见习期的规定。对岗位转换或晋升的员工来说,在没有得到员工同意的情况下,见习期的薪酬不应该低于员工在见习期之前的岗位的应得薪酬。

 

解决员工买社保、社保补缴、五险待遇报销、合同代签、劳动纠纷转移、工资发放等人事工作!

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骏伯人力——18319444741  黄生;  办公QQ:2628459114

参保公司: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公司(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广东27个)分公司

广东省内分公司:广州(天河、番禺、增城),深圳,江门,湛江,佛山(南海,顺德、三水、禅城),珠海,中山,东莞,惠州,阳江,肇庆,汕头,河源,梅州,揭阳、潮州,汕尾,茂名,清远,韶关,云浮等。

骏伯人力集团——21年行业经验、全国95+分公司(广东省27个)、外包300个城市业务!总公司在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楼;数百个服务团队为全国上万家企业公司提供外包;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获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等诸多殊荣。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