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即是报告本人,固然都是陌途经客,留住的回顾起码是真的吧?从来我不过一个靠着回顾生存的人,在这个更阑里望着那独立的后影,朝不保夕
19、梦本得我要孩我殇,伊人物如别处惹芳泪
窗和中一波清冷弦人个,挂在如墨的出道穹当她,映学走里孩我认秋枫飘飘呜咽也把在,心起一以学走萧索寂凉色
/> 必须坦率地承认,迄今为止,我的写作从未离开过那个小地方
尽管我一直有意无意的回避它
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故乡对于我,不是一帆风雨路三千归而不得的悲凄,也没有余光中先生近乎绝望的伤感
从眼下居住的县城算起,故乡不过三小时路程;如果打我工作的镇子计算,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一直以来,我羞于提起它,耻与人前谈论它
甚至不愿透露自己出生在那个指甲大的村子
几百年星移斗转,足够繁衍出数代人
但是,往上数,别说没出过什么状元榜眼探花,连乡秀才都榜上无名
到现在,一个当官的管事的没有
市长县长没有,再小一点,乡长也没有
村里人当的最大的官,就是村干部
每当听见人家炫耀式的说村里的风光事,风流人;看见离家在外的衣锦还乡,修路架桥,建学校上工程,便自矮了半头去,诺诺不敢言声
文人笔下的故乡,通常是寓言式的,童话式的
诗意浪漫的不着丝毫烟火气
一声鸟叫,一朵花开,一片树叶,一群蚂蚁等等,文人写来,处处激情
仿佛一副孤本画,神圣,神秘,海市蜃楼般若隐若现
阅读者被感动的不能把持,热泪盈眶
比较下来,我的故乡又相形见拙,粗陋不堪了
故乡就那么实实在在,石头就是石头,树就是树,庄稼就是庄稼,草就是草
太阳每天早晨升起,傍晚落山;风吹皱了哪些事物;下雨了,下雪了,所有这些,没人注意
他们都忙着生活,忙着过日子,忙着把自己过老
从十六岁以后开始,我就在努力地逐渐遗忘故乡
有些时候,一个人要想往前走,就必须学会遗忘
学会遗忘,才能轻松,卸下重负
呼吸顺畅
从自我中分裂出另一个我,似我非我的我
因为,我不再愿意想起午夜时分东山顶上腾腾燃烧的大火;不愿想起埋在纷纷大雪中的猪倌三叔;不愿想起村西那个可怜的哑巴媳妇;不愿想起溺水而死的李娘;上吊的舅爷;被奸污的女知青;管母亲叫姐姐的孩子……故乡,是一个个活着和死去的人的集散地,码头,站口,呼啸的时间列车将谁带来,又将谁载走
有人出生,有人亡故,周而复始,大同小异
所有悲欢离合的曾经变亦不变
而我,要摆脱,逃离,甩掉,没理由不变
我以为,只要远离村庄,远离那个污秽的地方,总会好一点
是的
事实上,镇子确实比我的村庄好一些,文明一些,进步一些
但是,它的文明与进步是低级化的,涂脂抹粉似的,忸怩作态似的
它让我看到了什么?物质垃圾,精神垃圾
人们随意倾倒脏物,言语粗俗,行为散漫,酗酒,赌钱,惰性
这些,使我再次陷入迷茫和怅惘
在这种迷茫和怅惘状态下,我又选择了县城
我想,县城大的足以盛得下一个人的心
然而新鲜与惊奇之后,我再一次陷入孤独
这份孤独更强烈,常常,我在夜里失声恸哭,却不知所为何来
要么就是瞪大两眼到天亮
有时我会像一只饥饿的老鼠,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四处转悠
打量着僵硬的家具,墙壁,幻想出来一个千年灵魂与我对话,指出我轻易犯下的过错,敦促我警醒,修改,振奋
我似乎越来越懵懂,不知道困惑中固守着什么
那是一种倾斜,究竟是怎样的原因失衡,说不清楚
我只是觉得,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拉我,牵扯我
七月底,因事回趟老家
村外,一大片豆子地边,我遇见了她们:雷四婶,王二婶,于家嫂子,
我又重复了一遍
他瞪圆了眼睛:你还敢狡辩?!
然而,终于抵御不住兰市的滚滚洪流,把自己养了几十年的兰花卖给他人十几株,换回了相当于自己当时五年的工资收入
当用这些钱买回了几个新的品种,购回了一大堆高级兰花植料、药品和养植兰花的工具时,自己似乎才恍然大悟——因为有了兰花作为商品的交易,这些新奇名贵的品种才能够得以尽快的推广、扩繁、普及,只有兰花种植的普及提高,才会有兰花文化的普及提高